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规划部门审批意见(图纸)复印件一份; 3、初步设计批文(需做初步设计的项目)及回复; 4、计委立项批文复印件一份; 5、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书(咨询电话:2538270);
6、审查合格的工程地质详勘报告;
7、签章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套;
8、签章齐全的各类计算书一份(利用软件计算的,需提供软件名称、版本、输入数据资料和输出结果纸质文档、光盘一份);
9、设计合同原件一份;
10、市外单位需提供年度备案或单项注册证明;
11、珠海市建设项目协同审批施工图审查阶段申请表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说明表;
12、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
备注:原件核对,复印件存档。 |